公司治理架構

本公司經2020年12月17日十七屆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李明文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李明文協理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