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

永光化學一直致力於開發環境友善的化學品,我們了解透過運用好的化學知識,才能實現更好的生活願景及邁向永續的未來。為了提供安全可靠、品質優良的產品,我們意識到必須透過原料供應鏈所有的合作夥伴和我們共同努力承擔相應的職責才能實現我們的目標。因此基於源頭控制和追朔的目的,永光化學要求所有的供應商了解原材料中管制物質規範所制定的相關標準和世界各國法規限制使用的受限物質,在此誠摯地期待供應商理解與合作。

供應商環境責任

1. 環境獲政府環境績優獎項

2. 無環保違規紀錄

3. 毒化物與管制物質、固廢、廢水、廢氣之管理:
具管理能力、具符合當地法令規範之證照/計劃書/專責人員。

4. 能資源及溫室氣體管理:
(1) 能資源使用/溫室氣體排放紀錄
(2) 能資源/溫室氣體減量計畫

5. 與環境有關的風險與機會之處置
(1) 實施重大環境考量面衝擊評估
(2) 實施重大環境考量面衝擊改善措施

供應商社會責任標準

1. 承諾提供(勞工)可接受的生活(工作)環境  [參閱RBA-B(7)、(SDGs) 6]

2. 禁止強迫勞動  [參閱RBA-A(1)、GRI 409]

3. 結社自由和集體協商權 [參閱RBA-A(7)、GRI 407]

4. 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  [參閱RBA-B]

5. 保障最低維生工資 [參閱RBA-A(4)]

6. 人道對待員工,紀律處分須清晰定義並清楚傳達給員工。 [參閱RBA-A(5)]

7. 遵循最高工時規定 [參閱RBA-A(3)、GRI 403-9]

8. 反歧視  [參閱RBA-A(6)、GRI 406-1]

9. 禁用童工  [參閱RBA-A(2)、GRI 4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