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

本公司為確保永續經營,實施風險管理以降低總體營運風險,建立集團風險管理制度,頒行「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每年持續執行風險管理流程。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

  • 董事會 | 最高治理機構
    負責核定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確保營運策略與風險政策一致及建立適當的風險管理機制與文化,監督並確保
    整體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性與資源配置之適切性。

  • 風險管理委員會 | 隸屬於董事會,監督風險管理相關機制的運作
    隸屬於董事會,負責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核定風險胃納,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執行情形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成員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過半數為獨立董事)。
    2025 年成員:5 位董事,含 3 位獨立董事,並由獨立董事擔任主席。

  • 風險管理辦公室 | 由總經理召集,負責規劃與執行
    由總經理召集,負責擬訂風險管理政策與風險胃納標準、分析與辨識風險來源、彙整並提報執行情形,並協調跨部門溝通協助與監督營運單位風險管理活動的執行,與推動風險文化訓練。

  • 各營運單位 | 風險管理執行單位
    包含營運總部及各事業處經營團隊、各功能處室主管。負責所屬單位的風險辨識、分析、評量與回應,建立危機管理機制並確保控制程序有效執行。

  • 內部稽核 | 獨立單位,直接向董事會報告
    隸屬於董事會。依據內控程序執行稽核,查核風險管理活動之有效性,提供改善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

風險管理組織的三道防線架構

▍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體認全球環境瞬息萬變,為降低總體營運風險、保障股東權益,實施「風險管理政策」,洞悉經營環境變動趨勢,強化全員風險意識,確保永續經營。

風險管理目標

本公司透過完善的風險管理架構,考量可能影響企業目標達成的各類風險加以管理,並透過將風險管理融入營運活動及日常管理過程,達成以下目標:(1) 實現企業目標、(2) 提升管理效能、(3) 提供可靠資訊、(4) 有效分配資源。

▍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參考 COSO「企業風險管理- 將企業風險管理應用於環境、社會、治理相關風險」,風險管理範疇包含策略風險、法遵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其他風險等主要風險類別,並遵循相關法令、辦法及各管理系統的 ISO 規定,以辨識、分析、評量、回應、監督與審查的循環式流程進行風險管理與持續改善。

▍風險管理流程

本公司參考「ISO 31000:2018風險管理-原則與指導綱要」、「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企業風險管理-將企業風險管理應用於環境、社會、治理相關風險」,擬定「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由各營運單位針對所負責的業務範圍,就其所屬單位的短、中、長程目標與業務執掌,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及內(外)部營運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依「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所載的風險管理流程負責評估風險(包含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量)、提報及執行因應/預應方案、紀錄風險管理執行的過程及其結果,持續監控風險,降低風險危害的可能衝擊。

1

風險辨識

2

風險分析

3

風險評量

4

風險回應

5

風險監督與審查

6

風險報導與揭露

▍2025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與成效

2025 年,各營運單位與風險管理辦公室經評估後,提報並經風險管理委員會核定之重大風險項目共計50 項。針對風險總分≥ 12 分之項目,列為「優先關注重大風險」,並已制定具體因應計畫。

依嚴重性/發生機率(Severity/Likelihood)進行風險排序,橫軸數字越大,風險嚴重度越高,縱軸數字越大,風險發生機率越高。

風險項目代碼︰S ‒ 策略風險   L ‒ 法遵風險   F ‒ 財務風險   O ‒ 營運風險   OT ‒ 其他風險

註1/數字代表該風險於該風險類別的登錄序號,與風險等級無關。
註2/泡泡越大,表示該風險等級中的重大風 險項目越多。
註3/右上方淺黃底區域屬優先關注的重大風險項目(嚴重度 x 發生機率 = 風險總分 ≥ 12分)。

面對 2025 年全球關稅波動與匯率風險,永光化學啟動危機運作模式,由董事長親自主持應變會議。公司採取「掌握現金、爭取訂單、研發支援、敏捷決策」四大策略,透過自然避險、節流專案及人力合理化強化財務體質。風險機制雖有效啟動,整體財務韌性尚可,惟銷售端應變速度未及市場變化,導致海外子公司面臨挑戰,集團合併稅後淨損達 136 百萬。

邁入 2026 年,永光化學將管理重心轉向「數據治理」,建立數位化市場預警機制,以強化產銷整合與精準定價。我們將透過數據透明化消除區域管理盲區,確保全球供應鏈的競爭力,轉守為攻,重建長期穩定的獲利基礎。

風險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於 2025 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2025.05.15:報告 2024 年執行情形檢討,及 2025 年風險控管優先順序與機制。
2025.12.11:報告 2025 年執行成果,及 2026 年優先關注重大風險項目(風險總分≥ 12 分)與因應計畫,確保風險管理動態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