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政策

本公司遵循國際勞工組織(ILO)核心原則,於 2019 年制頒「永光人權政策」。該政策經董事長簽署,適用對象涵蓋全集團員工及供應商、承攬商等合作夥伴,展現我們對人權侵害「零容忍」的決心。

我們針對五大核心議題,設定明確的定性目標與 2030 年定量績效指標:

註: 考慮急救員證照的有效性,下修2030 年目標值。

▍人權盡職調查與風險防範

永光化學主動識別營運流程中的潛在人權風險。我們嚴格遵守《勞基法》與《就業服務法》,不雇用未滿 16 歲之童工,在招募與聘僱過程中,不論種族、性別、性傾向或宗教,一律給予平等機會。同時依照法令,不強制或脅迫任何無意願之人員進行勞務行為,讓員工有合理工作時間。

透明溝通機制:每季召開勞資會議,並定期舉辦年終座談會,確保勞方意見獲得即時回應。

供應鏈人權外溢:我們將影響力擴及價值鏈,透過逾 3,000 份採購合約,要求供應商必須簽署企業社會責任保證書,確保供應鏈中不含童工、強迫勞動或任何形式之歧視。

永光化學集團人權路徑圖 (2025-2030)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人權訓練

全公司完成2025年度「人權政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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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不法歧視與性騷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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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歧視或性騷擾申訴案件

永光人權政策明定排除不法歧視,將尊重員工列入經營原則之一,遵行人性化管理,員工必須相互尊重,不得有歧視、淩辱、謾罵、毆打之行為。為確保公平與安全的職場環境,我們建立「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規定」,並設置獨立的「申訴處理委員會」。該機制具備嚴謹的評議程序、保密責任及外部醫療/心理轉介服務,確保申訴人的隱私與權益。

▍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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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接獲申訴案件

永光化學設有暢通的多元申訴管道。由各廠人事單位主管擔任窗口,並由人資處定期呈報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