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
管理方針
管理情形
2020年集團
總取水量
較2019年
下降 3%
註:各來源類別的取用水皆屬於總溶解固體(TDS)含量等於或小於1,000 mg/L 的淡水,其單位為百萬公升。

2020年集團
總排水量
較2019年
下降 7%
註:依據GRI303準則作相關排放水質分類,全通科技排水之總溶解固體 ≤ 1,000 mg/L歸類為淡水,其他廠區排水之總溶解固體 ≧1,000 mg/L則歸類為其他。
廠區放流水處理方式與排放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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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光一廠 | 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排入老街溪。 |
永光二廠 | 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再排至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水廠處理,最終排放至富林溪。 |
永光三廠 | 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再排至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水廠處理,最終排放至大堀溪。 |
永光四廠 | 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再排至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水廠處理,最終排放至觀音溪。 |
全通科技 | 產出污水均經污水下水道收集匯入竹科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後,由專管放流至客雅溪。 |
蘇州永光 | 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再排至市政污水管網於園區污水廠處理,最終排排放至吳淞江。 |
註1:放流水排放對水體及相關棲息地無顯著衝擊。
註2:各生產據點皆依循當地法規與行業特性訂定放流水水質排放標準。
2018-2020年用水回收率R2
(不含冷卻水塔量)
皆控制在80%間
以此基準訂立努力目標,
藉此精進用水回收率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