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策略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分別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各委員會的組織章程皆經董事會核准後實行。
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林秀玉女士具備會計及財務專長。
每季至少召開1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本委員會主要目的: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為張原禎先生,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職權
(1)定期檢討本公司薪酬辦法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2)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3)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為楊偉文先生。每年至少開會2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委員會主要目的:
- 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候選人。
- 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 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由2位獨立董事及6位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為楊偉文先生。每年至少開會2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 審議本公司暨集團中長期發展之方向與推動策略及執行成果。
- 審議本公司願景、定位、企業文化塑造之推動策略及執行成果。
- 其他重要策略議題。
委員會推動及執行單位之組成
- 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委員會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且至少一名董事參與督導。
- 本委員會得視公司規模大小、產業性質或其他健全永續發展管理之情形,設立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且得指派高階經理人擔任永續長或相當職務,以確保本公司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
- 永續長或具相當職務之人得視各部門永續發展業務之需求,組成跨部門小組,執行永續發展事務。
委員會推動及執行單位之職權
- 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報董事會:
一、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二、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三、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四、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 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協助本委員會推行各項計畫,涵蓋下列編組任務,並向本委員會呈報永續發展之執行情形:
一、公司治理小組:負責公司治理之法令遵循、訂定合理之薪酬政策及員工績效考核制度、教育訓練,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以實踐公司永續發展之目標。
二、永續環境小組:負責環境管理制度、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評估永續轉型、提升資源使用率、氣候變遷因應機制,及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三、社會公益小組:負責人權管理政策與程序、遵循人權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建立組織內所有成員(如員工、子公司、合資等)及價值鏈重要成員內外部溝通、評估相關風險及管理機制,及促進社區發展及文化發展,以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四、永續資訊揭露小組:負責永續資訊管理政策、遵循永續資訊揭露之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永續資訊,以提升永續資訊透明度。
跨部門小組執行前項編組之業務、彙整執行計畫或其他永續相關事務,並向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或本委員會提報執行成果。
委員會人數不得少於三人,過半數成員由獨立董事擔任,並由獨立董事互推一人擔任主席。委員任期除法令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為董事會決議之日起,至董事任期屆滿、董事辭任本委員會或董事之職務、或董事會另行決議以代替原董事為本委員會成員之日止。
本委員會每年召開二次定期會議,並得依內外部環境變化召開臨時會議。
本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 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
- 核定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導引資源分配。
-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能充分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融合至日常營運作業流程中。
- 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
- 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執行董事會之風險管理決策。